按照区委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我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排续发展,11月22日下午,铁岭镇党委召集全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参学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本次修订改革,在很多方面有所突破,新土地管理法的最大亮点,是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充分体现对农民权益关注的“三块地”改革试点,有望从试点走向全国。此次修法,令人鼓舞的还有一系列全新的法律用语入法。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农村村民的住房财产权益,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征地要先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多数被征地农民不同意征地补偿方案应当召开听证会等,这些法律用语,写入中国土地法律,充分体现了对农民土地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成果。在场党员干部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困难和压力等方面相互交流,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铁岭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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