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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区九十年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帮扶公告

日期:2024-08-26 09:40 来源:阳明区人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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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根据牡丹江市相关会议精神,经阳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区九十年代非师范类毕业生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现将就业帮扶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就业帮扶对象

1990--2000年(含2000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含1997年入学的4年制非师范类中专毕业生),毕业时派遣到牡丹江市人事局或牡丹江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就业公告发布时为阳明区户籍,且本人需要就业帮扶,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九十年代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就业帮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工作,志服务基层,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帮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者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就业帮扶岗位、时间

就业帮扶岗位采取先报名后设岗的方式,根据区直及各乡镇(街道)单位需求情况及报名考试人数统筹考虑设定。由用人单位与被帮扶人签订就业帮扶合同,就业帮扶原则到被帮扶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结束。

四、岗位待遇

工资标准拟定为32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保险缴费部分),按照我市企业职工2024年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如上级出台有关九十年代非师范类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就业帮扶步骤

(一)发布就业帮扶公告

阳明区政府网站、“今日阳明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帮扶考试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2024年8月30日(4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阳明区人民政府西楼阳明区人社局403A办公室(阳明区光华街68号)。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或报到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确认。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信件以及他人代报等其他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报名表,并签署息诉息访承诺书和服从就业帮扶承诺书。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就业帮扶机会。

5.资格审查:对帮扶对象进行严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证件逐个进行审查;如缺少相关证件,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力的佐证材料。

6.咨询电话及时间:0453-6322845;15704637039(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三)考试

本次就业帮扶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以及区政府所提供的岗位,组织被帮扶对象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进行选岗。

    1.准考证:符合就业帮扶对象的人员,于2024年9月10日8:30至11:30,13:30至17:00到报名地领取准考证。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需携带报考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9:00至10:30。由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考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内容,满分15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3个工作后,在阳明区政府网站、“今日阳明”公众号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成绩并列,排名取最后一题(如相同则依次前推)分数高低排序。

(四)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统一前往三甲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具体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选岗

选岗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组织,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即: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直至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全部选岗结束。在选岗过程中,每名考生只有一次选岗机会,确定岗位后不可随意变更,考生之间不可私自调换岗位。未按规定选岗或拒绝选岗的,视为放弃就业帮扶机会。

(六)合同签订和上岗

选定岗位后,由用人单位与被帮扶人签订《就业帮扶合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就业帮扶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对帮扶对象实行管理和考核,并履行相关义务。被帮扶人员补贴待遇、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负责申请发放、缴纳,如发生帮扶对象违约或违规违法行为,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就业帮扶工作纪律

严格就业帮扶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和选岗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就业帮扶资格。对于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他

就业帮扶具体相关细则均在《就业帮扶合同》中体现。本公告由阳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阳明区九十年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牡丹江市阳明区九十年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6日

来源:阳明区人社局

撰稿:阳明区人社局

校对:阳明区人社局

一审:孙庭恩

二审:刘金婷

三审:邢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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