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区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2024年5月1日前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此次清理,保留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无修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废止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各镇(办)、区政府各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2024年5月1日前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此次清理,保留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无修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无废止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
来源:阳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撰稿:阳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校对:阳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审:孙庭恩
二审:刘金婷
三审:邢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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