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阳政发〔2023〕37号 关于同意成立阳明区“12·8” 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成立阳明区“12·8”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的请示》(牡阳应急呈〔2023〕5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阳明区“12.8” 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由阳明区应急局牵头,阳明区纪委监委、阳明区住建局、阳明区总工会、市公安局阳明分局、阳明区人社局、阳明区司法局等部门组成,同时邀请阳明区人民检察院委派专人参加,按照有关规定对事件认真调查处理,提出检察建议。确保圆满解决。
特此批复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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