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阳政发〔2023〕37号 关于同意成立阳明区“12·8” 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牡阳政发〔2023〕37号 关于同意成立阳明区“12·8” 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日期:2023-12-14 来源:
字号: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成立阳明区“12·8”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的请示》(牡阳应急呈〔2023〕5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阳明区“12.8” 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由阳明区应急局牵头,阳明区纪委监委、阳明区住建局、阳明区总工会、市公安局阳明分局、阳明区人社局、阳明区司法局等部门组成,同时邀请阳明区人民检察院委派专人参加,按照有关规定对事件认真调查处理,提出检察建议。确保圆满解决。

特此批复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图解】政策解读:关于同意成立阳明区“12·8” 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的批复

来源: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