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2-10 16:57 来源:区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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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区司法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公布阳明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阳明区司法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致力于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以阳明区政府网站为核心平台,全面公开领导班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基础信息,并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利用 “阳明司法”“阳明党建” 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普法宣传报道 200 余篇,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解读,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剖析,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可读性。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协同联动发布机制,在阳明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重点领域信息,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遵循工作机制,落实工作安排,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细化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开展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从普法依法治理角度,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错字、漏字、敏感信息等及时整改,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准确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阳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依托阳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渠道开展。

(五)监督保障

2024年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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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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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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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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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存在公开信息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举措及方法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精准度有待提高,部分政策解读与群众实际需求存在偏差,对专业性较强的司法行政业务信息解读不够通俗易懂

(二)今后工作打算和改进措施。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一是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全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果。二是积极推进我局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加强新媒体运营团队建设,深化平台建设和内容建设,既要守住“底线”,也要追求“高线”,更好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功能作用。三是提高为民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责任。注重专人能力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区司法局

撰稿:区司法局

校对:区司法局

一审:孙庭恩

二审:刘金婷

三审: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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